王芳律师,河北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市隆安(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业务部主任。
有很强的事业心和律师责任感,始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在执业过程中对待每一个案件都竭尽心力,全力以赴,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曾被评为2011-2014年度河北省优秀律师,多次受聘河北电视台法制栏目特约嘉宾并被评为“金牌律师”称号。
从事法律工作23年来,办理各类案件二百余起。在办理经济纠纷过程中,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近数十亿元;刑事案件辩护中三人获无罪、一人检查院撤诉。
承办的典型案件:
1、2003年本人承办河北省第一例因医疗机构用药过量致使孕妇和胎儿死亡的医疗纠纷案件,河北媒体多次跟踪报道,通过本人多次协调做工作,最后以双方和解解决了纠纷。
2、2003年至2009年在北京太格印象传媒担任法律顾问,承办我国第一例知识产权音乐版权“老鼠爱大米”纠纷案件,该案由全国优秀法官宋鱼水担任审判长,全国各大媒体参加了庭审,中央一频道进行直播,该案的审理对于我国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音乐版权的保护具有里程碑的代表意义,推进了我国知识产权的进步。该案最终我方胜诉。
服务的主要顾问单位:
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宝德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公产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大型国资委企业法律顾问
参与的主要社会活动:
1、2011年至2014年期间受约河北电视经济频道警方报道栏目特约嘉宾,并被授予金牌律师称号,为广大观众答疑法律问题及案件点评。
2、多次参与大型企业并购及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