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动态|我所律师朱方强走进校园开展“引航青春 法护成长——拒绝校园欺凌”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

发表时间: 2024-11-27 点击: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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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航青春 法护成长”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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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走进杨马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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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平安校园

2024年11月26日,我所律师朱方强走进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杨马村小学、镇南小学、南宋小学普法宣传,以《引航青春 法护成长——拒绝校园欺凌》为题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本次活动旨在深化学生对校园欺凌现象的认识,增强其法律意识,并提升其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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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2024年11月26日走进镇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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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欺凌

活动伊始,朱方强律师对校园欺凌的概念进行了详尽阐释,明确指出校园欺凌不仅限于身体攻击,还包括言语侮辱、网络欺凌等多种形式。并通过一系列数据和案例,向学生揭示了校园欺凌对受害者及施害者未来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借助详实的法律规定和鲜活的实践案例,以及生动的视频素材,深刻揭示了校园欺凌背后的法律后果,让同学们明白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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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26日走进镇南小学

在随后的互动环节中,学生们积极参与,朱律师现场解答了同学们关于校园欺凌的诸多疑问,并就如何应对校园欺凌进行了深入讨论。同时结合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探讨在不同情境下的应对策略,让学生们更直观地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和他人,并在遇到欺凌时寻求适当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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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26日走进南宋小学

校园本应是知识的海洋、友谊的花园,但欺凌现象的存在让这个本应纯净的空间蒙上了阴影。校园欺凌不仅破坏了学校的和谐氛围,更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因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校园欺凌,没有旁观者,没有局外人,全社会都是参与者,每个人都是一道防线。

除了学生加强自我保护外,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反霸凌机制,包括定期开展反霸凌教育、设立反霸凌报告渠道、及时处理霸凌事件等;家长也应与学校保持沟通,共同关注孩子的行为变化,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行动起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传播正能量,减少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影响。

我所期待未来能有更多的机会与社会各界携手合作,共同推进校园法治教育的深入发展,让校园成为每个同学都能安心学习、快乐成长的乐园。


朱方强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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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方强,男,民商法学硕士,北京市隆安(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师、民商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现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员、河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涉企案件联席听证专家、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特聘教师、隆安律师事务所“北部区域发展管委会”副秘书长。多次荣获律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主要专注于合同法实务、银行业务以及破产业务诉讼和非诉业务。先后参与某银行不良资产清收与法律服务业务,办理民间借贷经济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合同纠纷案件百余起。参与河北省多所高校的律师顾问业务,审查买卖合同、采购合同、建筑合同等各类合同万余份。
在《河北日报》《经济论坛》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十余篇,曾主持、参加多项课题研究。拥有参与非诉案件、诉讼案件的实践经验和较为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公司纠纷、经济纠纷业务、银行业务、破产与不良资产处置。
主要业绩:在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院及全国各地市多家人民法院代理多起案件,担任多家政府单位、学校和国内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2021年代理最高人民法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并胜诉;代理某房地产案件,为当事人挽损近3亿元;代理大量合同纠纷、公司纠纷案件。

学术成果:

[1]朱方强.《民法总则》中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9.

[2]朱方强.分享经济视阈下共享单车的法律探微与协同治理[J].经济论坛,2018(09):121-125.

[3]朱方强.论网络购物合同中管辖格式条款的效力与解决争议[J].知与行,2018(01):156-160.DOI:10.19309/j.cnki.zyx.2018.01.029.

[4]朱方强.论网络交易合同的民法典规制[J].智能城市,2017,3(11):75-77.DOI:10.19301/j.cnki.zncs.2017.11.028.

[5]朱方强.浅论法治现代化的传统与现代性——从马克思主义法治现代化视角分析[J].河北企业,2017(05):184-185.

[6]2019年4月法律出版社《三权分置下农地金融创新的制度研究》.

[7]2018年11月河北日报理论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

[8]2018年9月法律出版社《论公司法定主义下的公司章程与股东意思自治》.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18号保艺大厦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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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天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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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隆安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并于2017年成功改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目前在中国北京、上海、天津、石家庄、太原、香港、沈阳、深圳、广州、南京、苏州、南通、株洲、大连、杭州、武汉、贵阳、成都、湖州、昆明、扬州、郑州、重庆、佛山、芜湖、西安、青岛、海口、呼和浩特、合肥等城市设有分所,隆安还与多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广泛的跨国合作关系,以便满足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目前隆安合伙人300余人,执业律师1400余人,员工人数总计约1800人。

自成立以来的二十九年里,隆安为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众多大中型企业提供了并购、金融、外商直接投资、知识产权、大型项目等领域的法律服务。隆安多次被全国律师管理机构评为中国最为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凭借近年来的整体实力,隆安成功入围《亚洲法律杂志》年度多项法律大奖,入选中国十佳成长律所,并以前十的成绩荣登亚洲最大50家律所及中国律所30强榜单。隆安亦在英国《律师》杂志亚太地区百强律所榜单及中国精英律所30强榜单中位居前列。

北京隆安(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前身为河北智律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7月29日经司法部、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本所拥有具备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实务专家和著名法学院法学教授组成的专家团队,拥有获得博士后、博士、硕士学位及工作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人才组成的专业律师团队。雄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以及深厚的社会资源,构成本所突出的服务优势。

使每个隆安客户的法律利益最大化,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因为我们知道,客户对法律服务的品质追求已超越一般意义上的质量、效率和价格的定义。本所业务涵盖诉讼、非诉、仲裁等各个领域,确保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本所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现设有民商、公司与金融、破产与不良资产处置、商事仲裁、房地产建设工程、刑事等专业法律业务部。在各个业务领域均由经验丰富、乐群敬业的专家型律师建构起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专业化律师服务团队。

“智隆九州,律安天下”,是隆安石家庄人的格言和梦想。用智慧让九州兴隆,用法律让天下安定,我们将竭力为社会和民众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天下人共享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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