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8日上午,我所成功举办第23期法律论坛活动,特邀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南燕做了主题为“我的证据观”的讲座。律所全体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了活动。
邓南燕律师在讲解
邓南燕律师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并且担任着河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河北省政府法律专家库专家、石家庄市政府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她在讲座中结合自己代理案件的真实经历,深入阐述了自己对证据的认识。她讲道,证据要符合三性:客观性、(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相关性)、合法性(允许性);凡是不符合证据三性的“证据”,都不能称之为证据。逻辑推理非常重要,但是逻辑推理只是帮助你更快找到案件线索的方法,逻辑推理不是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才是证据。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有可能做出错误判断,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实事求是,这是律师应当追求的职业道德底线。她认为,律师应该多参加社会活动,用我们的思想影响执法者的思想。
律师们在认真倾听
交流讨论时柴振国律师(右一)发言
邓南燕律师的讲解深入浅出、注重细节、生动形象,讲座结束后大家报以热烈的掌声。在随后的交流讨论环节,律所专家委员会主任柴振国律师说,邓律师对证据使用规则的阐释,既有切实的实践体验,又上升到了系统的理论分析,自己很有共鸣收获很大,代理案件就是要有推理过程,要让办案过程成为一个故事,律师不是办案机器。参会律师们纷纷称赞讲座很精彩,拓宽了自己的证据思维,对证据的认识更深刻了。
文、图:陈俊蓓